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国民间故事网

这十二位长者始知这陌生客人就是弗塞提,他亲自来为他们订立法律。于是他们称呼这小鸟为“弗塞提岛”,永远是北欧所敬视的,即使胆大妄为的维京人的船儿也不敢侵犯它。而这次集会,则成了此后裁决时的“庭”的模式和法律体裁的制度。

北欧人对弗塞提神的崇拜是举世无匹的,他们尊重法律,以法律来维护作为自由人的尊严,坚持在法庭上公开而民主地运用法律,认为法律对所有自由人都有效,最早确立了陪审员制度,所以他们都是守法和好打官司的人。奇怪的是,复仇和海盗式掠夺并不与他们的法律相抵触,可能因为,他们认为勇敢和实用是欧丁赋予的最根本道德准则。

每逢重大的裁判,时时都在这“神圣岛”上举行。届时,裁判官必须先饮用岛上的“真理之泉”水,以纪念这位永远公正的真理和正义之神和向他表明自己的公正性。这泉水是被视为神圣的,凡曾饮用此水的牛羊亦不得再杀。

弗塞提认为,陰沉、黑暗的冬季是不宜于光明正直之心存在的,是不适合做裁判的,他只在春夏秋三季主持天地间的一切重大裁判。北欧人在冬季也便不举行裁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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