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国儿童文学网

【拼音】nán shān kě yí , pàn bù kě yáo

 

成语故事】唐睿宗时,太平公主蛮横无礼,大肆侵吞百姓的财产。一次她的手下到农民家抢走碾石,农民告上雍州官府,司户李元纮判交还碾石。李的上司窦怀贞害怕得罪了太平公主,亲自要李元纮改判。李元纮气愤地告诉他南山可移、判不可动摇。

 

【典故】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  《旧唐书·李元纮传》

【释义】南山:终南山;判:裁决;摇:动摇。终南山可以移动,但已定下的案子决不能更改。

【用法】作宾语、定语、分句;指已经定案

【相近词】南山可移,此案不动

【成语示列】做法官要有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的精神。




上一篇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

下一篇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



 【相关文章




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