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国儿童文学网

照圣人话办案

从前有个县官,办任何案子,总要对照圣人写的一本《论语》。他常常以此自夸说:“人家说半部《论语》治天下,何况本老爷有一部啊!”

这天,县太爷端坐公堂,升堂审理三个偷儿。

第一个贼只偷了一只小鸡。县官一翻《论语》,判道:“黄昏时分盗鸡,至晚立即处死广旁边的幕僚暗暗对他说:“老爷,判得太重了。”

县官瞪大眼睛嚷道:“不重,不重。《论语》上说‘朝闻道,夕死可矣’。这不是说,早上捉到盗贼,黄昏便处死么!”

第二个贼偷了一口铜钟。老爷翻看过《论语》云;‘夫子之道,忠恕而已矣广圣人规定偷钟者是要宽恕的……”

第三个贼是杀人放火犯c他眼见偷鸡的也要判斩,自问必死无疑。哪知县官一看案卷,查知贼人的父亲也是个大贼,三年前就被斩首了。老爷此时竟马上离座,对贼人纳头便拜,连声说:“圣人说: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厂尔父死三年,竟还 继承父业为盗,无改父志,是谓当今大孝,可敬可敬广’,犯人感恩不尽,公堂上的差役目瞪口呆,县太爷喜形于色说道:“本老爷依圣人所言办案,岂有谬乎?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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